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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年终工作总结怎么写

经贸委年终工作总结范文(1391字)


  一、经济高速高效运转
  今年以来,经贸经济继续呈现出快速度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月份全区入统经贸企业预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利税万元。预计全年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销售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加值万元,同比增长%;利税万元。
  二、以项目为推进发展的载体,加快了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坚持把扩大投资增上项目作为促进经贸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强力推进项目和投资活动。*年我区确定了*项重点投资项目,总投资亿元,主要有*线等项目。这些项目达产达效后,可年增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亿元,在我区现有经济总量的基础上,可实现翻番增长。全系统*-*月份完成技改投资万元,完工项目项,重点有汉*项目等。大规模不间断的技改投入,使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骨干企业规模不断壮大。*钢厂形成烧结、炼铁、连铸、成型一条龙的钢铁企业,达到年产铁*万吨、钢*万吨、材*万吨的规模,成为全市百强工业企业;
  三、投资引力不断增强,开放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增强投资引力。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出口创汇的奖励政策及优化发展环境若干意见,它标志着我区体制改革后经济发展已经与周边区域经济相接轨,标志着我区着力建设投资洼地、收益高地经济区的政策平台的初步搭建。在硬环境建设上,建设工业园区,规划启动“三点一线”经济开发带,工业园区建设将构筑我区经贸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平台。通过软硬环境建设,*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以项目为核心,提高利用内资与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一个结合”、“五个围绕”的思路,切实推进我区的招商引资活动,“一个结合”即坚持自主谋划项目与吸引客商自带项目进区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领域,提高引资实效;“五围绕”即围绕*五优势抓招商、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围绕产权改革抓招商、围绕基础设施抓招商、围绕园区建设抓招商。同时,创新招商方式,积极组织参加*.*、*.*、*.*等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目前正与台湾、美国、韩国等客商进行洽谈接触。到*月底,引进省外资金万元,引进外资*万美元。三是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提高经济外向度。一方面传统*外向型企业积极挖掘潜力,扩大出口;另一方面鼓励各类型企业申办自营出口权,开辟国外市场。*-*月份,全系统完成出口创汇万美元。
  四、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日趋活跃
  自*年以来,企业改制工作按照“*”的工作思路,即搞好一个结合,把握三个环节、采取四种形式、实现五元目标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今年以来,完成了*公司的破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原家国有经贸企业有家已完成改制,剩余*等*家企业的资产评估、改制成本测算、改制方案的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的企业改制工作即将结束,从而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释放了企业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同时,管区通过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与指导,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调整结构、提升档次、加大投入、壮大规模等举措,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到*月底,全区民营企业达到*家,个体工商户*家,经贸系统非国有经济完成增加值、税金分别占全系统总量的%和%,民营经济已成为管区经济的主体力量,成为管区税收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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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总结范文

薪金和劳务报酬的税务筹划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薪金   筹划 )

xx税务所工作总结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税务所   工作总结 )

税务局xx同志先进事迹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先进事迹   税务局 )

塑造税务工作者的道德殿堂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殿堂   工作者 )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怎么写

兼有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往往难以区分。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充分利用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这一区别,能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尤其是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筹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实惠,所以,当您打算做兼职时,不妨自己动笔算算,或者咨询一下税务专家,您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分开计算筹划 一般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有利于节约纳税。 例如:王先生200X年2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王先生应该就从两家公司取得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纳税额为: =2465(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按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10000× 可见,分开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省360元(2465-2105)。 劳务转化为薪金 但是,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交纳所得税会带来较大的实惠。比如,当应纳税额比较少时,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 还以王先生为例,假设王先生200X年二月份从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王先生同月在B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而月份从B公司取得收入50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A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 从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 5000× 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 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时王先生二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薪金转化劳务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月工资、薪金收入相当高时,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需要纳税人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以节约应纳税额。 假设张先生是一名高级工程师,在A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同时张先生在B企业做兼职顾问,200X年本月从B企业取得收入50000元。 如果张先生与B企业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如果张先生与B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这50000元应该按劳务报酬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先生本月份应纳税额为: 50000× 可以看出,签合同时应该选择后者。 以上是单纯从纳税角度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做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税收方面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是需要考虑的。 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但明确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着重大的意义。在现实中,是否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往往涉及到纳税人自身的利益。一般来讲,不与公司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而独立从事劳务的个人,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相对有限的,并且要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相应发生的各项支出,要由个人负担;而最重要的是,个人往往不能享受公司为其雇员提供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等。因而,个人在决定与接受劳务的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求拟定最佳方案。 ( 审理   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