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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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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怎么写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988字)

投保单位: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
┌────────────┬──────────┬──────────┐
│ 保 险 财 产 名 称 │  保 险 金 额  │  特 别 约 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
├──────────────────────────────────┤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
├──────────────────────────────────┤
│保险费:人民币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 │            │
│  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投保单位签章:     │
│                     │            │
│  保险单号码   签发日期   签章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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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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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区域的朋友,你觉得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范文格式写法怎么样?(最多500字,当前字数:0)
保险合同范文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怎么写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3.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4.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五、本保险是本公司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本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未规定之处,按财产保险条款办理。 ( 盗窃   财产保险 )

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怎么写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3.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4.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五、本保险是本公司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本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未规定之处,按财产保险条款办理。 ( 投保   安装工程 )

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险怎么写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3.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4.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五、本保险是本公司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本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未规定之处,按财产保险条款办理。 ( 金牛   财产保险 )

公众责任险保险合同怎么写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3.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4.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五、本保险是本公司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本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未规定之处,按财产保险条款办理。 ( 保险合同   责任险 )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怎么写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三、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被保险人应在通知本公司后十天内提出索赔。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财产被盗窃的事实经过报告;  2.向公安部门报案的报告副本;  3.损失清单及有关帐册、单据;  4.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单证。  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不负赔偿责任。  五、本保险是本公司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本条款与财产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以本条款为准。本条款未规定之处,按财产保险条款办理。 ( 意外伤害   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