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权属登记公告有异议的公民应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范文(部分内容)
房地产权属登记公告是房产管理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选行审核以后,确认权属以前,将申请登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和审核后的有关情况在规定的地点张榜公布的行为。
公民对房地产权属登记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据,申请重新复核或复查。经调查复核异议成立的,登记机关应该暂登缓记,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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