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范文(部分内容)
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
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
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
4、纪保部办公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4号楼101室。
5、纪保部办公时间:
周一、二、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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